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频道 > 乾安县第一中学用字规范要求

乾安县第一中学用字规范要求

2013年09月12日 15:16:25 访问量:242

乾安县第一中学用字规范要求

    为了有效贯彻上级关于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精神及要求,坚决落实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本学期,我校继续对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严格规范。

    一、文字材料中序号标点的正确使用

1.“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后面应用逗号(“,”)。

2.“一”、“二”、“三”等后面应用顿号(“、”)。

3.“1”、“2”、“3”和“A”、“B”、“C”等后面应用齐线墨点(“.”),而不该用顿号(“、”)或其它。

4.序号如加括号,如(1)(2)(3)等后面不加标点符号。

5.标题为二号宋体加黑,正文三号仿宋。

二、年份的正确用字

年份如用“二○○八年九月”的方式表述,则中间的“○”不能写成阿拉伯数字“0”或英语全角字符“O”。

三、汉语拼音注音的正确使用

1.大小写:句子的首字母大写;诗行的首字母大写;专有名词每个词首字母大写;标题可以全部大写。

2.分连写:词内连写,词间分写。

四、正确区分连接号和破折号

1.凡文中使用连接号的应使用“~”,而不使用“——”或者“—”。

    如:2008年9月~10月中的“~”,不用“——”或“—”。

    2.凡文中使用破折号的应使用占两个空格的“——”而不用“~”或只占一个空格的“—”。

    如:再接再厉,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2008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五、论文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三级以下标题:三、四、五级标题序号分别为“1.”、“(1)”和“①”,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可根据标题的长短确定是否独占行。若独占行,则末尾不使用标点;否则,标题后必须加句号。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六、计划、方案、总结等文件在落款处必须加盖公章

   具体位置为加盖完公章必须与正文有一行字的空格间距。

                                  

          乾安县第一中学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编辑:兰喜武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吉林省乾安县第一中学 特此声明。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吉林省乾安县第一中学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