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是实施素质教育、改革教育评价制度的要求,是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环节。综合素质评定改变了过去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唯一依据的做法,是中考中招制度改革的一大突破。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评定工作的有序实施,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
组长:张少荣
组员:温德宝、庞德华、孙凤庆、姜学臣、李悦、于晶。
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向学生及家长做出解释和公示,对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各班成立班级评定小组,其成员由班主任、任课老师代表、学生代表5人组成,负责对班级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工作,由班主任担任评定小组组长。
三、评定内容
综合素质评定内容的基本依据是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学生素质基础性发展目标,设立“品德与修养”、“探究与实践”、“交流与合作” 、“健体与审美”四个方面。
评定内容 | 评定要素 | 关键性表现 |
品 德 与 修 养 | 1.遵守升国旗仪式规范2.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3.珍惜师长教诲,听从正确教导4.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5.爱护公物,勤俭节约6.不涉足营业性网吧。 | 校级及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品学兼优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队干部、道德标兵等。 |
探 究 与 实 践 | 1.有较强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2.能通过阅读、上网收集资料3.按时完成书面和口头作业,不抄袭,4.善于在学习中总结、反思,成绩逐步提高5.动手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较强6.积极 参加各种学科活动或竞赛。 | 市级以上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一、二、 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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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流 与 合 作 | 1.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并努力发挥作用2.能运用多种方法和他人交流、沟通3.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4.乐于为同学服务,帮助贫困学生5.合群友善,人际 关系好6.能正确评价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 | 校级及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 部、优秀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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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体 与 审 美 | 1.身体素质均衡发展,视力无明显下降,2.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认真做好两操,3.有一定的体育和艺术特长,4.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穿着得体、大方5.有良好 的卫生保洁习惯6.具有乐观自信的心理品质。 | 市级以上运动会上获奖,校级运动会上获得个人项目前5名、集体项目前3名,在 艺术项目竞赛中得奖,持有国家认定的艺术考级等级证书。 |
四、评定原则
1.全面性原则:综合素质评定是跟踪学生在初中阶段学习成长的过程性评价,应充分反映学生在该项内容中达到的程度。综合素质评定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段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切忌以偏概全。
2.发展性原则:综合素质基于每学年对学生发展状况详实的记录与评价,评定不单看结果,还要看过程,评定工作要与实行学生成长记录工作相结合,注重对过程性资料的分析和概括。把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综合评价成为激励学生发展的过程。
3.公平性原则:评价时所依据的材料必须客观、原始、真实,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式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开始阶段,应将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和公示。评定结束阶段,应以反馈表的形式将评定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如有异议,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应进行调研和处理。如无异议,以学生的签名表示对结果的确认。综合素质评定为优秀的学生名单必须张榜公布。
五、评定结果的呈现
综合素质评定的呈现有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分项评定等级,即根据各纬度的评价要素,依据学生所提供的有关证据确认并填写其评定结果。结果采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评定为优秀和不及格的必须有与之相关的关键性表现。第二部分是综合性评语,即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依据分项评定情况,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指出不足,鼓励进步。评语尽可能采用对话式,体现激励性。
六、评定的方法
1.等级评定:综合素质评定以量化为基础,以等级为结果。每个项目为24 分,每个要素满分为4分,21分以上为优秀,18-20分为良好,13-17分为合格,13分以下为不合格。
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其相关项目可优先评定为优秀:
(1)连续三年获得校级或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三好学生、品学兼优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队干部其中一项称号的,“品德与修养”项目可优先评定为优。
(2)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科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探究与实践”项目可优先评定为优。
(3)连续三年获得校级或市级(含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队干部其中一项的,“交流与合作”一项中可优先评定为优。
(4)在市级(含市级)以上运动会上获奖,在校级(含校级)运动会上获得个人项目前5名、集体项目前3名,在艺术项目竞赛中得奖,持有国家认定的艺术考级等级证书的,“健体与审美“一项中可优先评定为优。
(5)其他被学校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其相关评定项目可评定为不及格:
(1)受到校级以上记过处分,“品德与修养”项目可评定为不合格。
(2)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较差,“探究与实践”项目可评定为不合格。
(3)平时从不参加集体活动,不能与他人友好相处,“交流与合作”一项中可评定为不合格。
(4)不参加相关的艺体活动,相关学科成绩均不及格,“健体与审美“一项中可评定为不合格。
(5)其他被学校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事项。
2.信息来源:学生成长记录袋内材料,学生日常思想品德表现,平时学习情况和学习成绩,参加体育、艺术、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情况,兴趣特长、奖惩情况,竞赛获奖情况,家长和社会评价等。
3.等级比例:总评时,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占该年级学生总数比例,原则上分别为50%、48%、2%和0%。评定为优秀的要从严掌握,评定为不合格的要非常慎重,均必须要有与之相关的关键性表现作为事实依据,并报学校综合评定领导小组审定。
4.年度权重:评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初一、初二于六月底完成,初三于中考报名前完成,初三评定工作结束后需及时汇总三学年的评定结果,年度权重如下:
(1)以第三学年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主,整体描述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作为毕业鉴定。
(2)以第三学年的实际情况为主,确定学生综合素质的等级,第一、二、三年评定结果权重为20%、30%和50%(设定优秀为4分,良好为3分,合格为2分,不合格为1分。3.6-4分为优秀,2.6-3.5分为良好,1.6-2.5分为合格,1.5分以下为不合格。)
(3)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主要看学生在第三学年的现实表现,对毕业生的评定,第二、三学年的评定结果所占的权重分别为40%和 60%。
七、评定的程序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第二阶段为自评互评。先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24项评定要素进行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参评,而后由班级评定小组最后认定。班级评定小组根据评定情况填写评定结果和综合性评语,被评定为优秀和不合格的学生,要求附有关键性表现的表述。第三阶段为学校认定。学校评定小组对各班评定结果进行认定。第四阶段为反馈确认。学校评定领导小组将评定结果反馈学生及家长,并张榜公布综合素质评定为优秀的学生名单。第五阶段为材料归档。评定结束后,评定结果归入毕业生档案袋,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建立数据备份,通过网络与招生部门建立数据接口。
乾安县第一中学
2021年3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乾安县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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