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之星”—“运动之星”比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实施我校的“生本教育”,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的生本活动,提高我校学生的身体素质,增强体质。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引导全体学生寻找自身潜力,挖掘自身潜力,发掘学生的闪光点。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使同学们有进一步努力和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孩子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校园之星”活动的评选对学生进行多角度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自信心,培养学生生动、活泼、健康、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团结合作意识,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
二、活动时间
三、活动地点:田径场
四、活动内容
男女
五、主要负责人
组 长:滕长宝
副组长:孙凤庆 高峰 齐杰
组 员:宁佳博 薛广波 兰喜武 孙国瑞
六、组织部门
团委 艺体 校长办 政教 安全 总务处 信息办 科研室 心理咨询室
七、活动要求
1.七年、八年年级参加,每项各选2名队员,每位同学可以报2项。
2.运动员必须自己做好训练准备,尤其是爱长跑
3.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八、比赛规则
1.比赛分预赛、决赛
2.短跑决赛由预赛成绩产生,比赛时运动员遵循各自跑道,起跑后不能串道,否则成绩无效。
3.在“各就各位”后,以声音或动作扰乱他人,得判以起跑犯规。在枪声响起前有任何起跑动作,亦属于起跑犯规,对起跑犯规的参赛者,发令员予以警告,再犯,则取消参赛资格。
4.长跑比赛中若冲撞,突然切入或阻碍其他参赛者,亦会被取消资格。
5.单项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入班级团体总分。
九.星级评奖方法
1.单项奖
女子
男子
2.团体奖
三项取团体男、女前三名(女子:
乾安县第一中学 团委 艺体 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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