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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中国”歌咏比赛活动方案

2013年11月06日 15:45:56 访问量:507

活动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我校的生本教育,展示我校生本活动的丰硕成果,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我校学生的合唱水平,激发学生热爱学校、热爱艺术、热爱生活的情感,用高尚的艺术引导人,用完美的艺术塑造人,寓德育与活动之中,学校团委特举办爱国主义歌曲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主题

我爱你中国

二、主要负责人

滕长宝  孙凤庆  高峰  齐杰

三、具体负责人

宁佳博   兰喜武   薛广波   孙国锐

四、内容

学生参加歌唱祖国的歌咏比赛

五、比赛时间:1029日下午

六、比赛地点:七楼多功能会议室

七、比赛规程

1.参赛曲目分为每班一首爱国歌曲。(按下发的节目单排练)

2.参赛人员:每班男女同学各10人。(共21人,1人指挥)

3.比赛要求

歌曲内容积极向上,适合中学生演唱。

节奏整齐、音准正确、音色统一、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

精神饱满、富有朝气。

服装整齐统一。

学生指挥,节奏准确。

⑹参加人数要齐全。

4.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

八、评分标准

1.评分内容包括

精神风貌(台风,组织,纪律,服装,化妆,歌曲内容等),演唱效果,表演形式

2.评分标准

本次合唱比赛总评分为10分,评分标准如下:

1.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台风好,上下台纪律良好行动整齐。(2分)

2.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通过合唱进行体现,具有良好感染力。(2分)

3.演唱形式丰富,音准节奏掌握良好;声音协调。(4分)

4.现场演出效果和谐完整,富于艺术感染力,有特色。(2分)

九、其它事项

1.评分总分为10分,计算得分时,综合全体评委的得分总和的平均分为参赛班级的最后得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

2.各参赛班级歌曲伴奏带由各班自备,在1027要将歌曲曲目的伴奏带考在七楼的电脑上桌面上,由本班团书记负责完成此项工作。

乾安县第一中学  团委  校长办  艺体组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编辑:宁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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