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督查小组及职责分工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及乾安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精神,我校在上学期通过省级检查后,继续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督察小组的职责,结合我校实际,为增强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并在全社会更好地发挥基础作用和积极影响,因此学校决定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督查小组,以便明确责任,具体落实。
一、成立督查小组
组长:滕长宝(校长)
副组长:温德宝(副校长) 庞德华(副校长) 孙凤庆 (副 校长)高 峰 (副书记) 齐 杰(工会主席)
组员:姜学臣 李悦 廖红岩 兰喜武 吴春平 苑向东
赵宪忠 张茂生 宁佳博
二、职责分工
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学校“推普创建迎评”的整体工作,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通过学习准备,落实责任,统一思想。此项工作在校长室的领导下进行。
2.制定详细的语言文字工作年度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及具体的工作措施,并有步骤地推进工作。对本校语言文字应用现状应做到心中有数,有统计资料、研究分析报告等,并妥善保管。此项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3.在每年9月的第三周,即全国普通话宣传周,校园设有语言文字宣传橱窗、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在学校教学楼、班级等公共场所有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提示牌,并能定期检查,使之完好无损。此项工作由学校总务处、德育处负责。
4.定期加强对师生的作业、教案的检查,杜绝错字、别字、异体字的出现。定期对教学活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在课堂上不能很好使用普通话的师生,并提出具体要求。此项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语文教师、班主任负责。
5.定期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经常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培训和规范字训练、竞赛,并加强对宣传阵地相关资料的积累。此项工作由学校办公室和团委负责。
6.开展教师普通话培训与达标工作,并开展教师普通话演讲、语言文字竞赛等活动。此项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
7.学校有关公文、书面计划材料的规范化检查与校正。此项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8.及时收集与整理创建工作材料,做好档案工作。此项工作由学校档案室负责。
乾安县第一中学
二O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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