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人社通字〔2016〕41号
宁江区、扶余市、长岭县、乾安县、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四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吉人办字〔2016〕30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吉林省第十四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我市拟推荐吉林省第十四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名额为8个。其中,推荐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额5个(市属企业不少于2个);推荐县(市、区)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额3个(县属企业不少于1个)。
二、选拔范围
吉林省第十四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主要选拔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一线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当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
三、选拔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拔工作坚持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充分体现业内认可、群众公认,实行公平择优竞争。
(二)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选拔工作坚持以政治思想表现为基础,以实际社会贡献为导向,以业绩能力水平为依据。
(三)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重点选拔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基层一线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四、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创新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选拔人选应为市内企事业单位中在职在岗的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省第十二、十三批突贡专家除外);
3.年龄为55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对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且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在各自领域发挥学术技术带头或领军作用;近五年内(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或突出业绩。
(二)业绩条件
选拔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的。或是“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
2.有重大技术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或是“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部)级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或是“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中的前6位获奖者、两项二等奖中的前6位获奖者、三项三等奖中的前3位获奖者。
3.在社会科学领域研究成果显著,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的;或是省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首位获奖者。
4.学术学科带头人,以首位作者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的(被《SCI》、《EI》等收录,引用率较高)。
5.参与完成市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引进消化等研究任务,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6.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的;或是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奖者、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
7.医术精湛高超,多次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享有盛誉的;或在较大范围内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成绩突出的。
8.长期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农业成果转化、农业技术引进、创新、推广和服务等方面,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或是“省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获得者。
9.在信息、金融、财会、经贸、法律、公共管理等领域,参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取得突出业绩、做出特殊贡献的。
10.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领域成绩显著,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
11.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培养出打破世界纪录、取得国际级竞赛前三名、全国运动会第一名或多年保持全国纪录运动队(员)的著名教练员。
12.省内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农村农业生产经营等行业中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各类基层乡土人才等其他在专业技术岗位中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享有同行业盛誉的人员。
五、推荐方式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综合评议、公示监督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推荐方式
各县(市、区)人选,按照人事行政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市属企事业单位人选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推荐;市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单位可直接报送到市人社局。
(二) 组织推荐
推荐单位要按照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进行推荐,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全体职工大会、学(技)术委员会提名推荐或无记名投票推荐等方式进行。并组织同行专家对所属企事业单位推荐人选进行推荐评议,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的民主推荐情况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本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送市人社局。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本次推荐选拔工作继续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申报人员和推荐单位可到http://****下载相关软件,进行申报和推荐审核。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一)申报材料
1.综合报告1份。推荐单位提交综合报告,报告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以及公示、排名情况等,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综合报告须加盖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2.申报表格。申报人员填报申报软件,并生成《吉林省第十四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申报表》一式五份,并附软件生成的电子数据。
3.相关原件。个人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近五年有代表性的成果、论文和著作,重要奖项证书,专利证书及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由省人社厅审验后当场退回)。
4.申报材料册。个人提交申报材料册一份,不得超过30页,且须标注目录,主要包括《吉林省第十四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申报表》(加盖公章)、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复印件,近五年有代表性的成果、论文和著作复印件(成果、论文的复印件,著作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须标出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被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并注明出处),重要奖项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6月13日、14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地点: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管理科(松原市松原大路2790号,金保大厦3楼)。
3.联系人:姜大为 电话:****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县(市、区),各单位(部门)要站在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高度,对照选拔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严格程序。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开展推荐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真正把那些能力强、业绩突出、干得好、用得上的优秀人选推荐上来,营造良好的选才、育才、用才的工作氛围。
(三)严肃纪律。各有关县(市、区),各单位(部门)及申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持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工作作风,杜绝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等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发生学术不端等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和经办人的责任。
附件:关于网络申报工作的说明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印发 |
附件
关于网络申报工作的说明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需到http://****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申报。申报人员申报信息时须选择推荐单位,如列表中没有相应单位,请及时与推荐单位人事部门联系,待系统中添加推荐单位后,才能继续申报。
2.软件使用咨询。北京东方智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5月30日以后操作。